原標題:編制提供虛假報告等,浙江永興保險代理被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6個月
據銀保監會網站消息,因存在編制提供虛假報告等多項違法違規事實,浙江永興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被處以停止接受新業務6個月等處罰,公司總經理陳偉華被警告及罰款9萬元。
文號為湖銀保監罰決字〔2021〕10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浙江永興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存在的違法違規事實包括,委托未進行執業登記的個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編制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
中國銀保監會湖州監管分局對浙江永興保險代理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1萬元、責令其停止接受新業務6個月。
行政處罰決定指出,浙江永興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偉華系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中國銀保監會湖州監管分局給予陳偉華警告,并處罰款人民幣9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