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Michiel van Nispen提議,以各種方式延遲解決人身傷害案件的保險公司應受到巨額罰款。

事故受害者經常遭受保險公司對索賠解決過慢的情況。2020年三項協議通過,以迫使保險公司加快處理人身傷害索賠。“不幸的是,公司尚未采取任何具體行動。這就是我現在呼吁內閣迅速采取行動的原因,”van Nispen說。
不僅保險業變化緩慢,政治決策也需要很長時間。法律保護大臣Franc Weerwind仍未提交改善事故受害者地位的法案。這是前任大臣Sander Dekker在2020年承諾的。
荷蘭每年發生75,000起受傷事故,涉及交通事故、工業事故或醫療事故。這些人身傷害案件中約有90%在兩年內得到解決。盡管如此,仍有大約6000個案件持續時間超過兩年,并且數量多年來不斷積累。

復雜且涉及方多
荷蘭保險公司協會是保險公司的利益集團,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更快、更好地處理人身傷害案件。“問題不僅在于保險公司,”一位發言人說,“這些積壓的都是復雜案件,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保險公司、律師、醫學專家、維權者和受害者。受害者在這個過程中遭受了更多的上海。保險公司沒有辦法改變這個復雜的系統,我們再努力工作也只是很小的一步。”
協會希望能夠迅速實施變革,主任Richard Weurding說,“可以考慮在人身傷害案件中啟用醫療顧問,這意味著討論過程短很多,賠償可以以標準化的方式計算并迅速支付。”
